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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3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研究周期已满,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校研[2023]6号附件3)规定,结合2023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评选通知等要求,现将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

二、结项要求

1.结项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采用的研究报告等,成果需在省级主管单位以上的刊物或报纸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文章(不含增刊和会议论文等),并标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项目编号)”。

2.没有发表论文,但积极开展了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且能提供研究成果,结项成果需以论文形式提交,字数一般要求不少于八千字,需要课题相关学科3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给出结项推荐意见,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专家推荐结项意见书》申请结项。

3.2023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结项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延期结项申请书》,最多延期一年。

三、结项流程

(一)个人申请

1.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结项报告书》,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发表论文全篇:需提供论文内容包含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的正文截图(需呈现“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项目编号)和论文全文)等。如有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可一并提供。

2.三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结项的,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专家推荐结项意见书》。申请延期结项者,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延期结项申请书》。

3.完成指导教师、专家、学院负责人等签署意见后,连同《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申请书》,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校评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结项评审结果。

四、材料报送

每个项目结项材料,包括《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结项报告书》(专家推荐结项/申请延期的,替换为相应文件)、佐证材料(上述论文全篇;专家推荐结项的,应提交结项论文)、《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四史”研究专项申请书》,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到同一个PDF文档中。文档命名规则:学院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发表论文结项/专家推荐结项/申请延期。上述结项材料均为PDF格式。  

此外,学院需安排项目负责人按类别填写《成果统计表》、《专家推荐结项汇总表》、《延期统计表》,并提交Excel电子版。

11月6日前,学院将电子版发送至yjsgzb@mail.hebtu.edu.cn邮箱;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上述PDF文档(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专家评审使用)和Excel表格(一式一份),按照项目编号顺序排列报送到行政楼B113室。

 

附件:结项表格.zip


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8078955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