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学校对研究生宿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存在学生违规使用电褥子、电饭煲、卷发器等大功率违规电器的情况。为确保宿舍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全舒适、整洁优雅、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

宿舍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长抓不懈。各学院应承担起本单位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提醒学生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使用违规电器,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宿舍的安全和环境,保持宿舍内务干净整洁。

2、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各学院定期安排宿舍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情况、消防安全隐患、宿舍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宿舍内的安全隐患。对违反学校消防、用电、用火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校学〔2019〕6号)给予处分。

3、加强宿舍文化建设

提倡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的作用,通过新媒体宣传、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等形式探索研究生宿舍文化建设,把宿舍作为“立德树人”的第二课堂,作为对广大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7日


附: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本科生宿舍实行定时停送电管理,周日—周四每天23:00—5:30,周五—周六每天23:30—5:30停电,其他时间均正常供电。

2、宿舍按标准配置照明电器及电路,不得私自改装电源线路和私接电源。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变压插座、电夹板、大功率电脑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并在学工部门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自行购买的电源插座、台灯等,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经过3C认证的合格产品,购买时认准安全标志、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

5、用电器具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床铺、衣物、蚊帐、塑料书本等易燃物品。

6、离开宿舍前要拔掉所有电器电源插头,插座不能处于连接状态。

7、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